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第2411378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18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第2411378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1378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18515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早已具备极高的知名度,申请商标经使用与申请人紧密相连,进一步增强了复审商标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背景介绍;申请人所获的部分荣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照相机(摄影)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摄影架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纯图形商标,其与引证商标在构图要素、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无显著识别的文字部分可供区分,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13785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1378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2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已录制)(0901)、计算机(0901)、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0901)、电子出版物(可下载)(0901)、已编码磁卡(0901)、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0901)、验手纹机(0902)、人脸识别设备(0902)、自动取款机(ATM)(0902)、电子记事器(0902)、自动售票机(0902)、量具(0905)、电子公告牌(0906)、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0907)、网络通讯设备(0907)、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0908)、便携式媒体播放器(0908)、测量装置(0910)、生物芯片(0910)、集成电路用晶片(0913)、动画片(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