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东湖冰泉DONGHU BINGQUAN”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02-16
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东湖冰泉DONGHU BINGQUAN”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2391994号“东湖冰泉DONGHU BINGQUA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1466128号“东湖泉DONGHUQUAN及图”商标经商标局撤三程序于2018年06月07日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18]第W018132号决定在豆浆商品上予以撤销(见第1613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水(饮料)等商品与该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非医用营养液、锅巴、醋、酱油商品功能用途不同,未构成类似商品。若二者同时使用在各自指定商品上不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局引证的第4594743号“东湖山泉”商标经商标局撤三程序于2017年08月08日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17]第W014270号决定予以撤销(见第1579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鉴于上述情形,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际分类:32类 啤酒饮料 申请/注册号:22391994 商标申请日期:2016-12-26 申请人:郑州东湖冰泉饮品有限公司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