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港长江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钢网”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9
孟家港长江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钢网”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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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因第19161984号“上钢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8866221号“上钢网易购 gwyg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地缘差异较大,且申请商标经过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区分。引证商标处于异议程序中,请待其权利状态确定后审理本案,并将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经异议程序由商标局核准注册,至本案审理时,为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手机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通话筒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上钢网”完整包含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部分文字“上钢网易购”之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类似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19161984号“上钢网”商标
申请/注册号:19161984 商标申请日期:2016-02-26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孟家港长江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安全网(0919)、透明软片(照相)(0923)、动画片(0923)